跨省异地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1-6-22 09:45阅读:359
北京市有以下4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3)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参保人员;
(4)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需要提前进行备案。
为了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能够实现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
需要先将其基本个人信息录入到医保信息系统库,进行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包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备案。只有
事先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
目前本市有以下3种备案情况:
(1)跨省异地就医住院(京津冀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
(2)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备案;
(3)河北燕达医院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备案。
京津冀区域异地结算试点医院
2020年1月1日起试点运行,目前共有10家试点医院,分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七医院、中日友好医院; 天津泰达国际
心血管病医院、南开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容城县人民医院、香河县人民医院及邯郸涉县医院。
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的定点医院实现门(急)诊医疗费用持卡实时结算。
异地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即:
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
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异地结算的方式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包括两种情况:①国家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②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 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办理以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的外埠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2)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备案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的外埠定点医院 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全额垫付,回京后再进行手工报销。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