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进一步完善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8 09:37阅读:282
大商所进一步完善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12月7日,大商所发布修订《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此次大商所对异常情况处理制度进行完善,包括优化异常情况下交易所可采取措施的整体表述,扩大异常情况的覆盖范围,补充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以进一步规范交易所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因突发事件导致结算、交割、行权及履约等无法正常进行时交易所可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提高业务应急处置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不同于相关境外期货市场交易后风控的模式,境内期货市场为规范发展,采取交易前风控制度,交易所对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对客户均进行交易前的资金及持仓校验,使得交易与结算之间形成串联关系。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导致交易所的结算、交割、行权及履约等业务无法正常进行,若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则可能影响交易所正常进行次日交易,甚至可能影响其他交易所的次日交易。
为有效管理风险、充分做好应急准备,今年9月,大商所已对《风险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改,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此次大商所结合各项业务,全面梳理了各类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并逐一研究设计了有针对性的应急方案:如果交易所能够在一定时点前定位异常业务,并采取调整相关业务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完成全部结算工作,则全市场的次日交易均可正常开启。如果无法在一定时点前完成全部结算工作,则交易所将发布必要的结算参数,并取消或调整影响持仓的盘后业务,以便期货公司及时完成结算并正常参与其他交易所次日交易,以及发生故障的交易所在系统修复后开启的次日交易。
相关市场专家表示,此次规则修改对交易所在异常情况下采取上述应急处置措施以保障次日正常交易提供了合规支持,保障交易所可以在发生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等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项业务尽快恢复正常,并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市场风险和损失,避免风险在不同交易所之间传播,维护市场稳健运行发展和交易者合法权益。
另据了解,为配套此次规则修改,大商所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应急流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保障交易所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高效处理。继DCE交易7.0系统平稳上线并运行后,未来大商所还将推进结算相关系统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开展交易结算分离的研究,为未来我国期货市场逐步引入与国际接轨的交易、结算、风控新模式奠定基础。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降低交易系统风险,提高业务效率,更好地维护期货市场安全稳健运行。
当日,上期所及上期能源中心、郑商所和大商所同步发布了修订相关业务规则的通知,对交易异常情况处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