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小麦的期货交割标准
发布时间:2020-11-27 19:47阅读:774
交割单位:50 吨。
普通小麦(以下简称普麦)交割适用国家标准、国家相 关规定及本细则规定。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且不完善粒中生芽粒≤2.0%、霉变 粒≤2.0%。 替代品质量差异及升贴水: (一)入库时,水分≤12.5%的,足量入库;12.5%<水分≤13.5% 的,以 12.5%为基准,水分每超 0.5%,扣量 1.0%;不足 0.5%的,不 扣量。标准仓单出库时,水分≤12.5%的,足量出库;12.5%<水分 ≤13.5%的,水分每超 0.5%,补量 1.0%;不足 0.5%的,不补量。车 船板交货时,水分≤12.5%的足量交货;12.5%<水分≤13.5%的,水 分每超 0.5%,补量 1.0%;不足 0.5%的,不补量。 (二)1.0%<杂质≤1.5%的,以 1.0%为基准,杂质每超 0.5%, 入库扣量(出库补量)1%;不足 0.5%的,入库不扣量(出库不补量)。 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 (三)8.0%<不完善粒≤12.0%的,以 8.0%为基准,不完善粒每 超 1.0%,入库扣量(出库补量)1.0%。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 第九条 普麦接收、储存、发运采用散粮方式。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