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发布时间:2020-11-16 13:41阅读:335
新华社上海11月14日电(上海证券报记者 宋薇萍)上海市政府官网13日发布《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加快推进上海市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自今年11月6日起施行,共有8个方面22项任务,80条举措。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方案》结合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实际,提出了上海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思路,提高了“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
根据《方案》,8个方面的任务分别为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探索提升便利化水平、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探索重点领域转型升级、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和全面探索健全运行监测和评估体系。
其中,为全面落实国家试点要求,《方案》提出争取在金融、保险、航空、会展等领域的一批开放举措落地。
金融服务开放方面,《方案》提出,上海允许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范围扩大至境内外机构在上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范围,允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开展包括境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业务。
孙元欣说,《方案》中提出的“修订完善上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及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相关办法”“支持境外投资者通过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形式投资境内创新型科技企业股权”等举措,意味着上海将通过法治方式提高金融开放度。
结合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提升服务贸易综合竞争力,《方案》提出了上海将在技术贸易、金融服务、运输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举措,具体包括支持关键技术进口、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完善并实施便捷高效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等。
在整个《方案》中,临港新片区作为特殊经济功能区,未来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推进上海服务贸易要素有序流动。为此,临港新片区将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账户体系,加速推进经常项目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允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临港新片区还将建设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实施汽车产业、工业互联网、医疗研究、金融等领域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有序流动试点。
支持政策方面,上海将完善财政税收政策,优化上海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范围,支持设立市场化基金,简化办税流程,创新融资服务模式,推进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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