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犁:建议长期下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发布时间:2020-11-13 13:42阅读:2495
本报记者 裴昱 北京报道
中国经济正在从疫情的影响中逐步恢复,但相较于大公司,小微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外部风险、订单不足、融资困难始终是困扰小微企业的难题。
对此,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小微企业税费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称,建议下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政策长期化和法定化作为进一步的减税举措,由此可增加1196亿元至2352亿元GDP。
疫情期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显示,在疫情较为严重的2月和3月,80.4%的小微企业家庭认为此次疫情对工商业有负面影响,并且40.0%的小微企业家庭认为负面影响比较严重。国外学者对美国小企业的调查数据也表明,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几周内就导致43%的小企业暂时性倒闭。
显然,中小企业在疫情中遭受到了更大的冲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告诉记者:“疫情对低收入群体造成的冲击更大,导致这部分群体的消费减少,面向这些群体的小微企业就面临订单不足的问题,这又反过来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就业、收入和消费,这是一种不良的小循环,会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格局产生一定阻力。”
《报告》建议,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现金转移支付或者发放消费券,以此来刺激消费,解决小微企业的订单问题。进而破解不良小循环,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格局。
面对小微企业的难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为小微企业纾困。但记者了解到,享受到这些政策优惠的主要是月销售额42万元以上的头部“大中企业”(一般纳税人)和10万元以下的底部“微型企业”(起征点以下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至42万元的小微企业成为了政策盲区。
“根据我们的调查,月销售额10万至42万元的小微企业在小微企业中的占比为3.7%;其中48.7%为法人小微企业,20.6%从事制造业,平均资产272万元,平均员工数16人。”甘犁说,“被减税政策忽视的这部分小微企业是政策扶持中更应该重视的群体。”
《报告》认为,这类小微企业面临更重的税负。这些企业中,有80.5%缴纳各种税费,而在享受减税政策的月销售额3万~10万元的小微企业中,这一比例只有56.2%。处于减税盲区的小微企业有45.1%认为税费负担重,而持相同观点的月销售额3万~10万元的小微企业只有33.5%。
为应对疫情冲击,2020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随后这一政策优惠期被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这对小微企业来说是有利的,但这只是一项暂时性的减税措施,需要长期化和法定化。”甘犁认为。
《报告》认为,下调征收率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非常有限。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3%下调至1%,每年减少税收约1724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0.6%;即使下调至0%,每年减少税收约2439亿元,也只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3%。
《报告》还认为,下调征收率还将产生更多积极的经济效果,改善税收公平、促进就业、增加GDP。
“月销售额10万至42万元的小微企业平均员工数为12.2人,人均发放工资49504元,平均利润437559元,平均税收107597元。据此推算,小微企业每个就业岗位创造94189元GDP。因此,下调征收率至1%将增加1196亿元GDP,取消征收率将增加2352亿元GDP。”甘犁说。
(编辑:孟庆伟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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