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司拥有原油进出口权?进口原油需要配额吗?
发布时间:2020-11-12 16:03阅读: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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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原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同时允许一定数量的非国营 贸易进口。出口实行国营贸易和出口配额管理。
原油贸易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其中,国营贸易进口实 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没有数量限制,由具有国营贸易进口 经营权的企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组织进口。具有原油的国营 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有: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石油 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控股)、中国联合石油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控股)、珠海振戎公司、中海 油。 非国营贸易进口执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允许量。
我国从 2002年起开始,每年下达非国营贸易配额,允许非国营贸易企 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的进口,并逐年增加配额。 2
015年发改委和商务部分别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 和《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 知》(商贸函[2015]407号),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地方炼厂放 开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权。 自2017年5月5日起,发改委已停止接收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 进口原油的申报材料。对2017年5月4日前已按规定完整提交申 报材料的企业,继续开展后续核查评估等工作。 按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0200万 吨,2019年第一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共计8984万吨。 (见附录4)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