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禁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发布时间:2020-9-10 10:46阅读:140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9日电 据天津市规划资源局网站消息,《天津市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近日印发,提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稳定在5565.1公顷左右。
《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天津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目标任务方面,《方案》提出,天津市天然林全部位于蓟州区,面积共计5565.1公顷。2020年,全市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措施,初步建立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稳定在5565.1公顷左右,通过保护修复,实现天然林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森林群落稳定、资源分布合理、生态功能完备的天然林生态系统。
《方案》提出,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
合理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对天然林实施全面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
全面落实天然林管护责任,市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和蓟州区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蓟州区建立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森林经营单位和其他林权权利人、经营主体按管护责任协议具体落实其经营管护区域内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
提升天然林管护能力,配齐配强防火力量,建立天然林护林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高新技术,并建设天然林管护站点。
《方案》要求,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
落实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严格管理天然林资源,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天然林资源,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
同时,《方案》要求,要求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
实施天然林系统修复,区分天然林不同林分,对天然乔木林、天然疏林地、天然灌木林分类施策开展修复,在废弃矿山、荒山上逐步恢复天然植被。
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天然林相关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制定我市天然林质量评价指标和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
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评估,在蓟州区建立1个天然林监测站、设立5个监测点,逐步构建以森林资源调查为基础、以天然林监测站点为主体、以其他生态监测为补充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体系。
《方案》还强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国有林场和天然林监测站点的道路、供电、饮水、管护用房、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满足天然林护林员工作、生活需要,提高天然林管护、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的能力。
完善财政支持等政策,积极争取将天然林纳入国家补助范畴,并争取中央财政天然林保护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发展森林保险,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探索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天然林保护修复。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认养、志愿服务等方式,从事天然林保护修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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