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美国进口聚苯醚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0-8-14 13:50阅读:162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4日电 商务部14日发布公告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商务部介绍,商务部于2020年6月23日收到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聚苯醚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补贴调查。根据规定,2020年7月29日,商务部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美国政府发出磋商邀请,并于8月11日与美国政府进行了磋商。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及支持申请企业聚苯醚的合计产量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的规定。
申请书主张,申请调查产品接受了美国政府的补贴,美国聚苯醚产业(企业)可能受益的补贴项目共计145项。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此次调查范围为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被调查产品名称为聚苯醚,化学名称为聚2,6-二甲基-1,4-苯醚。
据介绍,聚苯醚是分子链中带有聚2,6-二甲基-1,4-苯基的高性能热塑性树脂及其组合物,无论是否经过改性及或是否混合、添加聚苯乙烯、氢化苯乙烯-丁二烯嵌段共聚物、尼龙等填充物和助剂,具有质轻、耐高温、耐腐蚀、尺寸稳定性好、低吸水性、介电损耗率低、无卤阻燃等优良性能。可用于注塑、挤塑、合金等,产品广泛应用在光伏、汽车、通信、电子电器、水处理、医疗器械等领域。
商务部表示,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政府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补贴调查。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政府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如需发表评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中新经纬APP)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