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拨生均公费补助 减轻房租社保税费
发布时间:2020-5-15 15:04阅读:218
商报济南消息 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对于疫情造成的幼儿园经营困难等问题,山东将通过预拨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减轻租金、社保、税费负担等方式给予扶持。
通知指出,山东将按照2020年1月在园幼儿数和每生每年不低于710元的标准,将2020年1至6月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给予一次性预拨。鼓励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疫情期间民办幼儿园经认定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自认定当月起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保教费自认定当月起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
对承租房屋所有权属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央企)以及集体的经营性房产的,包括租户不直接与房屋所有权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收今年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二季度房产租金。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民办幼儿园,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通知还为幼儿园减轻税费负担。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邹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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