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减免或延期收取房租 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20-5-11 14:38阅读:233
本报记者 苏诗钰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值得关注的是,4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提出,要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措施。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优惠。
从各地减免房租成效来看,《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多地为企业减免房租规模超百万元。截至4月17日,北京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已超30亿元。具体来看,北京市36家市管企业统计减免房租约9.8亿元,区管企业统计减免房租约7.2亿元,科技企业孵化器、文化产业园等各类载体统计减免房租约13.8亿元。其中朝阳、海淀各类房产主体分别统计为区内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8.1亿元和7.9亿元。甘肃兰州市对中小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房产的,按照2月份房租全免,3月份、4月份房租减半的政策要求,已为兰州市本级515户中小企业减免房租980万元。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疫情影响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抗风险能力弱,业务回归常态所需的时间长,如果缺乏必要支持容易引发资金链断裂对经营带来极大影响。目前已经有金融侧的针对低息、贴息类专项支持,此次针对租金的政策可以视为扶持纾困类政策的延续。但值得关注的是,优先帮扶对象有较为明确限定,主要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等行业,有序推进市场稳定、就业稳定和经济稳定。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对实际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视需要年内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实际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受疫情影响严重、年内到期还款困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视需要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临时性还本付息安排。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通过减免房租降低企业压力,从而刺激企业经营,降低成本。此外,政策提到对主动降低租金的房东给予一定政策优惠,使企业主动降低租金,从而有助于后续将成本减负工作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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