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亿元消费券已上线,首批投放3千万元(附领取指南)
发布时间:2020-4-2 14:59阅读:378
“佛山版”消费券将于今天上午11时11分上线(4月1日),首批投放3000万元额度。3月31日下午,佛山市召开“促消费、惠民生”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这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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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消费者通过“佛山通”APP或其它指定入口,跳转到支付宝摇券界面,参与摇号抽券,若抽券成功,则可领取消费包,首批派发消费包30万个。在4月1日至5日期间,消费者每天都可参与摇券。
每个消费包内,共含4张合共面值100元消费抵扣券,包括1张满30元及以上抵扣10元消费券、2张满50元及以上抵扣20元消费券,和1张满150元及以上抵扣50元消费券。也就是说,凭借消费券,消费者最多可享40%的消费折扣。此外,消费券还可与商家自身的折扣活动叠加使用。
据悉,第一批消费券可在餐饮、住宿、景区旅游以及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领域抵扣使用,每单消费可使用消费抵扣券1张,不能叠加使用,用完即止。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券有效期7日,券面有效期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将由系统自动收回,滚动计入下一批次发放。
南方+记者了解到,在为期一个月的“促消费、惠民生”活动期间,4月6日、4月13日、4月20日(4月每周一)也将发放消费券。
发布会透露,消费券面向所有市民和来佛山的游客发放,适用于参与活动的在佛山注册、开通移动支付功能的实体经营企业(场所、商家),线下到店消费、线上移动支付,从第二批起,将根据参与热度和活动效果,逐批次扩大使用范围和领域,支持和鼓励更多商家参与活动。
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李斌表示,佛山市市级财政将直接投入1亿元,各区、镇街、电商平台投入和全市商家匹配优惠额度共约6亿元(其中 南海区确定投入1亿元),预计活动期间拉动市场消费将超过30亿元。
“发放惠民电子消费券旨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行业的冲击影响,推动消费服务业复苏,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持续增长。”李斌说。
■消费券使用须知
一、消费券怎么抢?
答:消费者通过“佛山通”APP或其它指定入口,跳转到支付宝摇券界面,参与摇号抽券,若抽券成功,则可领取消费包,每个消费包内含4张合共面值100元消费抵扣券(其中:满30元及以上抵扣10元消费券有1张、满50元及以上抵扣20元消费券有2张、满150元及以上抵扣50元消费券有1张)。
二、消费券可以重复申领吗?
答:消费券计划分4批次发放,消费者每人每批次可抽券一次,即是消费者共有4次抽券机会。为持续提升消费者知晓率和参与热度,首批从4月1日上线后至4月5日持续开放抽券,计划派发30万个消费包。第二、三、四批计划于4月6日、4月13日、4月20日(每周一)发放,自第二批起视参与热度确定派券时间(如果消费者参与热度高、人数多,当天抽完即止;若有剩余顺延发放,直至当批次的消费券抽完为止)。
三、消费券在什么地方可以使用?
答:消费者抽到消费包后,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线下消费抵扣。第一批发放的消费券可在餐饮、住宿、景区旅游以及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领域抵扣使用。自第二批起,我们视参与热度和活动效果,计划逐步逐批次扩大使用范围和领域,支持和鼓励更多商家参与活动。
四、消费券怎么使用?
答:消费者每单消费可使用消费抵扣券1张,不能叠加使用,用完即止。消费券有效期7日,券面有效期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将由系统自动收回,滚动计入下一批次发放。
五、消费券面值可以当现金使用吗?
答:不可以。消费券需配套消费、满足核销条件才能使用,例如使用20元的消费券必须单笔消费要满50元以上,不找零、不提现。消费金额在按核销条件使用支付宝核销及付款外,超出的需支付款项,消费者可以选用其他方式支付。
六、佛山市以外消费者可以参加抽券吗?
答:可以,但需要在佛山市内参与活动的实体经营企业(场所、商家)抵扣使用。
【南方日报记者】王谦 林东云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