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费今起调至10元
发布时间:2018-6-6 09:25阅读:296
法制晚报讯 (记者 王思思)昨晚,国航、东上航、中联航、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宣布,自今天(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0元上调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由0元上调为10元。这也是自2015年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复征。
为何复征燃油附加费?
据悉, 6月航空煤油采价期结束,新加坡航油离岸均价为89.64美元/桶,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均值为6.3620,自5月起与航空煤油进销相关的增值税率调整至16%,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供中航油)约为5373元/吨。
2009年11月《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建立了燃油附加费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之间的联动机制,此后附加费定价公式数次调整,目前国际线燃油附加费由各航空公司自主确定,报民航局备案即可;国内线燃油附加费则严格遵循发改委公布的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公式,在最高标准下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过去三年油价连续处于较低水平,国内线燃油附加费自2015年2月起便停止征收,而后发改委并未更新国内线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公式参数。按照计算公式,目前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已经达到5373元/吨,800公里以上、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最高收费标准已分别触及5元水平,四舍五入至10元并开始征费。
业内普遍认为,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大幅上调,是此次重新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关键原因,不过今后如果油价下降,行业将适时取消收取该项费用。
单方宣布征收燃油附加费
值得商榷
目前国内已经有超过千条航线(且涵盖了主要干线市场)已经由计划价格改为市场价格,而且航空公司也几乎都将经济舱全价上调了10%,此次各航空公司单方宣布征收燃油附加费之举存在很多值得商榷之处。
民航资源网评论员綦琦表示,在依法依规行政的大背景下,航空公司单方面地收取燃油附加费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有待相关方面说明。即使从有关方面考虑确实要收取,是否有必要将相关启动和终止征收的办法进行公示?
綦琦提醒,民航领域被误解为“霸王条款”的事情不在少数,“今天下通知,明天收费”的做法极易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误解,进入新时代,航空公司的有些做法也应与时俱进。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