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中江国际·金鹤449号福建公元食品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
产品类型 | 贷款类 |
发行机构 | 中江信托 |
投资门槛 | 100万 |
产品状态 | 在售 |
发行地 | 福建 |
发行时间 | 2017-12-21 |
发行规模 | 1亿 |
产品周期/封闭期 | 24个月 |
预计收益 | 8.50% |
收益说明 | 100 万 8.5%/年 |
投资方向 | 工商企业 |
融资人:福建公元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公元食品有限公司由珠穆朗玛(中国)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金岑和林碧夫妇,两人分别间接持有公司75%和25%股权。公司股权结构清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掌控力度大,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效率。
历史沿革
福建公元食品有限公司系由林碧女士个人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9日,原注册资本2,600万元,2011年增资至12,080万元,2013年1月增资至14,080万元,均为林碧女士个人投入。2013年12月林碧女士将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珠穆朗玛(中国)有限公司。
经营分析
1、经营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制造,品牌为“珠穆朗玛”,业务链涉及原材料的采购,食品生产,以及食品销售与推广。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1.31亿元,净利润10.32亿元,均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根据企业提供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了公司的全部营业收入,反映公司扎根主业的经营风格。从毛利率看,2015-2016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0.14%和31.14%,处于较高水平,且保持稳定。
从业务发展战略看,公司扎根福建,布局全国,全资控股了8家子公司,在全国设有9个生产基地。子公司分布于晋江、湖南、安徽、四川、江苏、山东、辽宁、湖北等地,经营范围均为食品生产和食品销售,子公司经营情况总体较好,为公元食品创造了较高的投资回报。
福建省晋江市永和许福记兄弟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岑铭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珠穆朗玛食品有限公司、滁州市珠穆朗玛食品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分别为1996年、2012年、2011年、2011年,经营时间较长,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2016年分别实现净利润3.14亿元、1.48亿元、1.25亿元、1.54亿元,其中福建省晋江市永和许福记兄弟食品有限公司主打糖果和糕点产品,具有20多年的经营历史,是公元食品旗下盈利能力最强的子公司,湖北岑铭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主打饮料产品,是公元旗下的核心子公司之一,计划赴香港上市,目前已取得《招股说明书》。根据元哲咨询《2016年中国休闲食品行业50强生产企业排名》,福建省晋江市永和许福记兄弟食品有限公司和湖北岑铭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均榜上有名,其中福建省晋江市永和许福记兄弟食品有限公司位列行业20名,领先周黑鸭1个名次。
四川珠穆朗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珠穆朗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珠穆朗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珠穆朗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分别为2014年、2013年、2013年、2014年,成立时间较晚,目前呈亏损状态,但亏损金额较小,为7万元-400万元不等。除四川珠穆朗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三家公司尚未投产,且相应的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因此有一定的资金需求。
第一还款来源:福建公元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收入;
第二还款来源:公元食品实际控制人许金岑、林碧夫妇履行保证义 务;
第三还款来源:处置抵押物。
1、保证担保:公元食品实际控制人许金岑、林碧夫妇为融资人按期偿还信托贷款本息向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足额抵押物抵押担保:融资人关联企业泉州铭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位于泉州市洛江区的铭基新天地项目一期商业现房向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融资人关联企业泉州市洛江铭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位于泉州市洛江区的铭基新天地项目二期住宅地块在建工程、二期商业土地向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不超过53%。
3、强制公证:受托人与担保方签订《保证合同》,进行强制公正,可以不经诉讼直接执行其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