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方正东亚-东兴33号维多利摩尔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 政信类
发行机构 方正东亚
投资门槛 100万
产品状态 在售
发行地
发行时间 2014-01-08
发行规模 12亿
产品周期/封闭期 15个月
预计收益 11.00%
收益说明 每期期限:15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结束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 :   9.5%/年
     300万≦认购金额<600万  :   10.5%/年
     600万≦认购金额              :   11%/年
投资方向 房地产
  • 产品说明
  • 资金用途
  • 还款来源
  • 风控措施
用款项目:内蒙古大商城简介

       本信托计划资金用于金汇地产购买内蒙古大商城全部资产。内蒙古大商城是由明泽集团以内蒙古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联合中铁建集团、内蒙古维多利集 团、内蒙古巨华集团共同开发建设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合作方实力雄厚;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规划发展主轴的黄金中心点,距呼市核心商业圈、火车站仅10分钟的 车程,将按照一次规划、两期开发的安排,将建成集商贸、金融、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生活休闲、餐饮娱乐、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商业平台,着力打造中国西 北最具活力的主题体验式商业综合体。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77098.6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954663.09㎡、公寓建筑面积为11052㎡、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1383.56㎡。
       项目预期将于2014年至2016年分别实现31.8亿元、50.9亿元、26.9亿元收入。

维多利摩尔城简介
       1、项目区域及周边配套
       维多利摩尔城项目位于呼和浩特新城区新华东街与东影南路交界处,属于呼市第二商圈(长乐宫商圈),城市商业中心新华东街。聚合了一大批的城市功能化设施配 套,有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市第十四中学、乌兰恰特大剧院、维力斯大酒店、展览馆、银行、长乐宫、维多利国际广场、美特好超市等,周边商业氛围浓厚,配套 设施齐全。
        2、项目建筑业态
        该项目分两期开发,一期工程(东区)由2#(LOFT公寓)3#(写字楼)、6#(住宅)、7#(住宅)组成,二期(西区)由1#商业综合体(商业、办 公)组成。写字楼采用公共部分精装修、里面简装修的方式对外销售。因本项目写字楼层高达3.6M,除了在地段、配套等优势外,产品上也具有绝对的竞争优 势。客群主要为投资客及自用企业。二期1#商业综合体已分别同维多利集团及沃尔玛签订协议,其中地下一层租赁给沃尔玛,地上建筑由维多利集团统一经营管 理。项目施工单位为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以建设工程和施工为主导产业,集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市政工程等 施工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企业。
       3、开发进度
       维多利摩尔城项目一期工程已整体完工,待其商业部分装修完毕后,住宅会有更大升值空间,预计2014年开盘销售;二期工程项目已封顶,内部装修基本完成,预计将于2013年末择期开业。

主要风险提示
       法律和政策风险: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信托项目审核和报批的规定,本项目在发行的过程中,有可能遭遇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信托资金募集不足会导致信托不能成立而产生的风险;
       信用风险:交易对手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将直接影响本信托受益人的收益。若因对方的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信托资金到期本金和收益的按时收回;
       管理风险:由于受托人经验及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过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进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入水平;
       其他风险:不排除因为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收益不确定的可能性。


优先级信托资金用于向内蒙古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1、维多利摩尔城一期2014年至2016年销售收入预测分别为7.4亿元、7.2亿元、4.4亿元;二期未来三年的租金收入预期每年2.3亿元,合计6.9亿元;

2、当维多利摩尔城二期物业仅供出租,且出租率分别为80%、60%、40%时,一期可销售部分在加权售价下跌40%、30%、30%时都足以覆盖信托贷 款本息;当我公司决定销售维多利摩尔城二期物业时,一期、二期可销售部分在加权售价下跌70%时,或在价格不变的条件下,仅出售30%时都可保证还本付息。

(1)集团实力强大:作为明泽集团内核心企业的明泽地产注册资本金1亿元,总资产近42亿元,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该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多年,实力雄厚。其作为劣后受益人,为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承担补足义务。

(2)优质抵押物:金汇地产以其所有的维多利摩尔城二期抵押给我公司,评估价值为262444.94万元。

(3)保证借施:丰隆地产,金汇地产全部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主动监管: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我公司持有金汇地产92.3%的股权,将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委派专人监管信托贷款用途。

(5)资金归集:信托计划每期到期前三个月,要求金汇地产按当期应偿付本金数额的30%,30%,40%作为还款保证金进行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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