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交易阶段,期货合约成交以什么为原则?
李经理 +关注
回答时间:2019-12-20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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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
买进申报:较高价格者优先;卖出申报:较低价格者优先。 申买价高於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於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馀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二、成交时间优先的原则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於後申报者。先後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打个比方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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