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的强赎条款,是指当正股股价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有权以约定的价格(一般是面值+当年应记利息),赎回投资者手中的转债。
每一支可转债都有该条款,大部分是130%(在上市时约定转股价的基础上涨30%),少数是120%。这是公司的权利,只要满足条件,公司便可使用该条款。
由于转债上市半年后才能转股,因此强赎的触发也有这个时间要求。
举例:圆通转债满足强赎条件时,便发布了如下公告:
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2月20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圆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13.95元/股),已触发圆通转债的赎回条件。公告意味着什么?
1、近期转债将被收回,投资者可选择:
(1)持有到期,按100+当年利息获得本息
(2)卖出转债,按转债实际价获得现金
(3)转成股票,变股东
2、无论转债价格如何波动,哪怕跌破100,公司也要按时、按价赎回。
3、转债价格的上限被确定。一直说可转债"上不封顶",一旦公告强赎,顶也就确定了。上市半年内不能强赎,这时"上不封顶"才存在。
发布于2022-2-15 14:14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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