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内幕信息敏感期(俗称窗口期)董监高禁止交易本公司股票,分为**定期报告固定窗口期**和**重大事项内幕信息敏感期**两大核心禁令,同时配套适用主体、违规后果、板块差异完整规则如下。
(1)定期报告法定禁止交易窗口期(证监会 2024 版统一规则)
①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 个自然日**不得买卖;若公告延期,从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锁定至实际披露前一日;
②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 个自然日**禁止买入卖出;
③披露当日即可解除窗口期限制,仅约束披露前静默期。
(2)重大事项内幕信息无限期敏感期(最核心内幕交易防控条款)
自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入**决策、筹划、论证阶段当日**起,直至该事项依法对外公开披露当日为止,全程禁止董监高交易本公司股票、可转债、期权等衍生品。
涵盖资产重组、并购重组、定增、回购、大额投融资、重大诉讼、大额减值、股权质押平仓、实控人变更、重大合同等所有未公开敏感信息,只要知悉内幕信息,无论是否在财报窗口期均锁仓。
(3)适用人员与关联账户穿透约束
约束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则穿透至配偶、未成年子女、利用他人账户代持,敏感期内关联账户同步不得交易;以中登一码通全账户合并认定违规,无法多券商拆分规避。
(4)各交易所板块细化差异补充
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执行证监会 15 日 / 5 日口径;北交所交易所自律规则从严为年报半年报前 30 日、季报预告前 10 日;所有板块重大事项内幕敏感期规则完全一致。
(5)叠加永久锁仓附加禁止期间(与敏感期并行执行)
①公司上市首日起 1 年内;②董监高离职后 6 个月内;③自身被立案调查、公司被重大违法退市预警期间;④已作出不减持承诺的承诺期内,以上时段叠加敏感期双重禁止交易。
(6)违规认定与严厉处罚标准
敏感期违规交易直接定性**短线交易 + 内幕交易潜在违法**:交易所下发监管函、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证监会可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 1-10 倍罚款;情节严重移送司法追究内幕交易刑事责任,同时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核心总结:董监高窗口期分为财报固定静默期与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动态敏感期,前者按财报类型固定天数锁仓,后者从事项筹划到披露全程禁交易,关联账户一并管控,违规成本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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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4 13:2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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