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6 年沪深交易所统一标准下,单笔两融融资、融券合约基础期限最长 6 个月,以实际开仓成交日起算自然日,配套展期、特殊停牌两类持仓周期规则规范杠杆持有时长。
(1)基础合约期限统一标准:每笔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独立生成合约,单独计算 6 个月存续周期,包含节假日、周末,无永久持仓权限。多笔分仓开仓会形成多个到期节点,需分别管理;授信账户有效期与单笔合约期限互不关联,授信到期不影响存量负债。投资者可中途卖券还款、买券还券提前结清负债,无需持有至到期。
(2)合约展期配套持仓规则:到期前指定窗口期可主动申请展期,单次展期最长仍为 6 个月,监管无统一总展期次数限制。展期审核需满足维持担保比例达标、标的仍在两融标的池、无欠息与强平记录;标的被调出两融池、进入风险警示股,券商通常不予通过展期,到期必须了结负债。
(3)特殊情形周期调整规则:持仓标的长期停牌,复牌日晚于合约到期日,期限可依规自动顺延,合计总时长仍不能突破 6 个月上限;标的临近退市、终止交易,合约期限会缩短至标的最后交易日之前,避免无法平仓。
两融属于短期信用工具,展期仅延长负债周期,无法消除股价波动、担保比例不足等杠杆风险。逾期未了结且未获批展期,券商将执行强制平仓,产生罚息并影响账户信用。
发布于23小时前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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