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两融罚息是合约到期未结清负债产生的违约计费规则,上浮标准由券商在业务合同约定,分为比例上浮、固定罚息两类主流模式,按自然日持续计提。
(1)两类利率上浮执行标准:第一种按原年化利率上浮,行业普遍上浮 3 至 5 个百分点,或上浮至原利率 1.3-1.5 倍;第二种固定日罚息万分之五,对应年化 18%,两种标准均提前写入两融合同备案公示。
(2)统一计息与违约触发规则:计息基数包含未还本金、累计欠息、融券相关费用;合约最长 180 天,到期未还款、展期失败、月末欠息未结清均触发罚息,周末节假日正常计息,直至负债全额结清。
(3)逾期配套风控约束:持续欠息会压低维持担保比例,券商可限制担保品划转、新开负债;长期逾期将启动强制平仓,处置所得优先抵扣罚息、利息,剩余部分归还投资者。可在合约到期前申请展期规避罚息,日常预留充足可用资金结清月度息费,减少逾期带来的额外持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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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6-27 05:45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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