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作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所)的标准化合约品种,其交易与交割流程严格遵循交易所既定规则。依据上期所规定,黄金期货合约的终止交易日明确设定为交割月份的第15个日历日。特别针对个人投资者群体,存在一项关键性要求:即必须在前述终止交易日前的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前完成所有头寸的平仓操作,此后严禁新开或持有任何未平仓合约。
一旦合约进入交割月份,无论是持仓总量还是交易数量,均需调整至3手的整数倍,此规定旨在维护市场交易的规范性和运行效率。
需特别强调的是,黄金期货的实际交割流程自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正式启动,这一安排凸显了时间把控的精确性及投资者严格遵守交易规则的必要性。
依据上期所最新规定,黄金期货开仓与平仓手续费标准有所变更。每手黄金期货合约的开仓及平仓手续费均设定为 10 元。不过,对于日内交易,也就是在同一交易日开仓且于当日完成平仓的交易,可享受免除平仓手续费的优惠政策。此次调整意在优化市场流动性,提升投资者短期交易效率。
发布于2026-2-27 14:09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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