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税费(香港方收取)
1. 印花税:双边收取,按成交金额的0.1%计收(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ETF免征印花税,由印花税署收取。
2. 交易征费:双边收取,按成交金额的0.0027%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由香港证监会收取,用于监管及市场维护。
3. 交易费:双边收取,按成交金额的0.00565%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由香港交易所收取,是固定比例费用,与交易规模无关。
4. 财汇局交易征费:双边收取,按成交金额的0.00015%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由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收取,用于支持财务汇报监管。
5. 股份交收费:双边收取,按成交金额的0.0042%计收,由香港结算公司收取。
结算费用
证券组合费按照持有港股市值分段收取年费率,按自然日计收,由香港结算代理人收取。具体如下:
- 市值小于或等于5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8%(最低0.01元人民币/日);
- 市值大于500亿港元,小于或等于25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7%;
- 市值大于2500亿港元,小于或等于50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6%;
- 市值大于5000亿港元,小于或等于75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5%;
- 市值大于7500亿港元,小于或等于100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4%;
- 市值大于100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3%。
计算方式为:日费率 = 年费率 ÷ 365,持有即收费(包括非交易日)。
券商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0‰,具体佣金需与所在券商营业部协商确定。
其他费用
1. 汇率成本:参考汇率用于预估资金冻结金额(买入时冻结卖出汇率,卖出时冻结买入汇率);结算汇率则是实际交割时按中国结算公布的汇率计算,可能存在汇兑损益。
2. 交易系统使用费:每笔成交收取0.5港元(双边),部分成交按笔数计算。
以上费用自2025年6月30日起生效,如有调整,以交易所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如果你想进一步了解港股通交易及更合理地规划投资,欢迎下载APP“盈米启明星”,输入店铺码6521。同时,您也可以右上角加微信联系顾问,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专业的投资建议。
发布于2026-1-20 13:05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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