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近期增额终身寿险已经成为了误导销售的最常见产品,但凡是个卖保险的,张口闭口都是避债避税、资产隔离,其实想实现避债的概率几乎为0。不要把法院的人都当成傻子,现在的法官天天都在研究学习各种保险条款。唯一能够有债不还的方法,只有债务人挂掉的前提下才能通过保险产品来实现。
案例演练:
老李,男,40岁,生意人,外债3000万,自己经营的公司摇摇欲坠,目前手里有2000万现金,打算买增额终身寿险来避债。用下面几种方式来,看看能不能实现避债的功能。
1、给儿子投保
老李做投保人,10岁的儿子做被保险人,一次性趸交2000万增额终身寿险。三年后公司破产,债主讨债。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法院会强制让老李退保来偿还债务。关键问题在增额终身寿的现金价值太高了,跟保额基本相同,退保无损失,避债失败。
2、给自己投保
老李自己给自己投保,一次性趸交2000万增额终身寿险。三年后债主讨债,这种情况跟上面的一样,还是会被强制要求退保偿还债务。关键问题也一样,避债失败。
3、老李的父亲给老李投保
老李把2000万元拿给自己的父亲,让其父亲做投保人,老李做被保险人,买增额终身寿险。这种情况属于明显的转移资产,因为老李的父亲无法证明合理的收入来源,结果依然是要求退保偿还债务,避债失败。
4、唯一避债方法
老李自己给自己投保,指定身故受益人为其儿子,一次性趸交2000万增额终身寿。三年后老李不幸去世,保险公司以身故保险金的方式赔付给老李的儿子,这种情况下债主无法找老李儿子讨债的,因为保险受益权大于债权。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发布于2021-4-22 23:48 免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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