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专业保险顾问杨老师。
重疾险新定义有什么新变化?
重疾险新定义最明显的一处修改就是将原本的必保25种重疾变成了28种,新增了3种,轻度疾病也增加了3种。
新增的3种重疾为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轻度疾病增加了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这一点,很多人称之为“分级+扩容”,其实是有一点容易曲解的。因为重疾新定义只是规范了疾病的种类和定义,保险公司将这些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内,其名称和定义必须根据规范走,没有任何调整的空间。
但是规范之外的其他病种,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和制定,当然也不能任意妄为。而目前实际在售的重疾险,所有公司的疾病种类都远超过规范定义。也有不少产品中,目前已经包含了这三种新增的重疾和轻症,只是可能定义或是名称不怎么相同
所以疾病种类的扩大,并不一定代表实际保障的扩大。
另外很多人以为,重疾是确诊即赔,其实并不是,重疾险赔付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①确诊即赔3种;②实施了约定手术后理赔5种;③达到约定状态后理赔17种。
新定义将重疾扩展到28种疾病,但同样也分这三种情况:
①确诊即赔3种;②实施了约定手术后理赔6种;③达到约定状态后理赔19种。
所以,重疾险根本就不存在所有疾病都是确诊即赔的情况。
赔付比例降低
新定义规定了轻症赔付比例不高于重疾的30%
所谓轻症,其实就是疾病严重程度没有达到重疾标准的一种疾病阶段或者状态。
目前很多重疾险都自带轻症豁免,轻症赔付后,剩余保费都不用交了,重疾、身故保障仍然有效。
我于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具有丰富的保险专业咨询和协助理赔经验,可以根据您的需求,站在您的角度进行保险方案配置并负责售后服务,可直接联系我进行一对一咨询。
发布于2021-9-9 20:30 北京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