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中,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例如,在沪深主板新股交易中,如果甲申报买入价格为 15 元,乙申报买入价格为 14 元,有符合条件的卖出单出现时,甲的申报会优先成交。在卖出时,如果丙申报卖出价格为 13 元,丁申报卖出价格为 14 元,那么丙的申报会优先成交。在科创板和创业板,同样是申报价格更优者优先成交,只是价格限制范围与主板不同。
发布于2025-5-7 22:00 南京
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有什么规定?
为什么很多新股上市首日开盘涨幅远超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