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审评流程,提高审评效率,对于重大创新药械给予优先审评审批通道,加快其上市进程。
发布于2025-1-6 09:44 广州
为了完善审评审批机制并全力支持重大创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以下措施:
完善审评审批机制
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要求,审评审批资源更多向临床急需的重点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倾斜。
加强临床试验、注册申报、核查检验、审评审批等全过程的沟通交流,提供个性化指导。
加大中药研发创新支持
完善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
建立医疗机构规范收集整理人用经验数据的机制。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深入推进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的标准研究和转化。
完善国家药品标准数据库,发布并及时更新网络版中国药典。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对部分药品获批上市时,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分类别给予一定的数据保护期。
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药品、儿童用药品、首个化学仿制药及独家中药品种给予一定的市场独占期。
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推广使用
加大创新药临床综合评价力度,加强评价结果分析应用。
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这些措施旨在从制度设计上鼓励和激发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加速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从研发到上市的过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药品医疗器械的需求。
发布于2025-1-6 11:08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