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板“价格笼子”:自2023年2月17日起,主板开始实行价格笼子机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的孰低值。如果基准价格低于5元,申报价格只受0.1元限制影响;高于5元的股票申报价格只用考虑基准价2%的限制。
2.科创板“价格笼子”:科创板较早引入价格笼子,规定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超出有效价格范围的订单将被系统拒收,成为废单。
3.创业板“价格笼子”:创业板的价格笼子规定与科创板类似,但在处理超出价格笼子的订单时,创业板采用的是缓存模式,即超出价格笼子的订单会暂存于系统,待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价格笼子机制的引入,旨在限制大单冲板和大单砸盘导致的暴涨暴跌情况,提高市场稳定性。不过,它并不会完全消除股价的暴涨暴跌现象,因为市场中仍可能存在通过连续下单触发价格波动的行为。此外,价格笼子机制对正常的理性申报影响有限,但对使用条件单等工具的投资者可能需要更加注意,因为超出价格笼子的申报将直接成为废单,不会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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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3小时前 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