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和一般的商品期货在交易机制、合约特征、机构安排方面并无二致,它们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股指期货没有真实的标的资产,而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例如,农产品等;
第二,股价指数期货在交割日以现金清算,,商品期货则可以通过实物所有权的转让进行清算;
第三,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都是标准化的,一般有到期日在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几种。商品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根据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第四,股指期货适用的到期日比商品期货要长。
第五,持有成本不同。将期货合约持有到期满日所需的成本费用即持有成本,包括三项:贮存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各种商品需要仓储存放,需要仓储费用,股指期货不需要贮存费用。
第六,投机性能不同。股指期货对外部因素的反应比商品期货更敏感,波动更频繁、更大,因而比商品期货具有更强的投机性
发布于2020-2-12 11:03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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