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不是合规的,证监会不允许。股票佣金是投资者委托成交,股票交易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券商支付的费用,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股票代理交易服务收取的费用。
1、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就这个是有上下限的,明显可以活动。
2、不过这里面还包含一个规费,也就是给交易所上交的钱。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费为千分之0.18,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费为千分之0.2175。
3、也就是最低券商也要收万分之2.5左右,加之营业成本,各地将最低标准订到了万分之三(这个标准代表着券商的竞争白热化,低于成本不挣钱)。
4、不过那是对相当大资金来说的,一般小资金不可能给那么低的,券商在各地的统计成本不一样,一般来说万分之五或者万分之八是证券公司的成本线)
总之,股票佣金万一免五是不合规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我微信随时在线。如有需要帮助的,可以联系我们。
发布于2024-7-3 11:38 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