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险公司因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清算清偿,那么其财产将被依法清算,清偿债务并使公司终止。清算人员将对“解散”或“破产”公司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偿分配的优先顺序中,第一项为保险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二项即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其次才是保险公司所欠税款与相应债权。
如果保险公司真的破产倒闭,其保单将由其他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接手,这一点是明确写在《保险法》规定里面的: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如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总的来说,如果保险公司破产倒闭,投保者的权益会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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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26 18:40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