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重疾险的“提前给付”是指,当被保险人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达到特定疾病状态、实施特定手术)时,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金责任范围内,提前一次性给付保险金,而无需等到治疗结束或满足其他额外条件。
具体来说,这种“提前”体现在:只要符合重疾险条款中对某类疾病的赔付标准(比如确诊癌症、实施心脏搭桥手术等),被保险人即可凭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理赔,拿到的保险金可自由支配,用于支付医疗费、康复费、收入损失弥补等,无需向保险公司说明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提前给付的重疾险通常是主险为寿险、附加重疾险的组合形式,此时重疾险的保额一般会从寿险保额中扣除(例如寿险保额50万,附加重疾险保额30万,重疾赔付30万后,寿险保额剩余20万)。若为单独的重疾险产品,赔付后合同通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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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7-16 13:48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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