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的涨跌幅限制是有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可转债在发行后的首个交易日,其价格变动幅度不得超过30%。从第二个交易日起,每个交易日的价格变动幅度不得超过当日开盘价的±10%。
这意味着,如果可转债在首个交易日的价格上涨或下跌超过30%,交易将被暂停,直到下一个交易日重新恢复交易。而在之后的每个交易日,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当日开盘价的±10%。
涨跌幅限制是为了保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防止股价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涨跌幅限制并不适用于可转债的正股部分,正股部分的涨跌幅度按照普通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执行。
请注意,以上涨跌幅限制规定是根据中国大陆市场的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市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请在进行相关交易时参考当地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发布于2023-11-21 11:23 成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