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发布了《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对沪港通登记、存管和结算业务的基本模式和要求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与4月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多项内容和条款都进行了完善。
《实施细则》的发布为境内外投资者参与沪港通业务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具体来看,投资者不能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市场新股发行认购服务;中国结算的公司行为安排与香港上市公司公告的安排存在一定时间差异;中国结算作为境内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资金清算遵循“先港币清算后人民币清算”的原则。
发布于2018-9-7 16:27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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