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日
深交所:
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第七条 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十条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第十一条 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
欢迎选择招商,更多选择,更多优惠,欢迎在线预约开户,一站式服务,专业团队化管理,为您投资增值保驾护航!
发布于2014-1-9 11:29 深圳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