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易对象。上证指数、深证成指数期货合约等,标的指数为股票价格指数。
2. 交易单位。期指通常为指数基点,如IF1000点,IH300点。
3. 价格 Tick。IF为0.2指数点,IH为0.5指数点,即最小变动单位。
4. 合约月份。主要为当月、下月、季月合约,三个月连续。
5. 交易时间。上期所股指期货为早盘9:15-11:30,午盘13:00-15:15;大商所为早盘9:15-11:30,午盘13:00-15:00。
6. 交易方式。限价单、市价单、条件单等,买卖双方报价构成成交价格。
7. 保证金。按合约价值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合约价值5-15%。
8. 做多与做空。买开合约为做多,卖开合约为做空。
9. 止损与止盈。交易者可事先设置合理的止损价与止盈价。
10. 交收日期。持有到期日的合约需进行交收,或者在到期日前平仓。
11. 合约换月。连续合约到期前根据基差关系换仓为较远月合约。
12. 涨跌停板。股指期货上下涨跌停板幅度为10%,停板后不可交易。
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较大。投资者需理解品种规则,严格控制风险,理性判断时机。止损止盈的合理设置及交易时间的选择也至关重要。如果有任何交易过程中的疑问,欢迎与我联系。、
发布于2023-5-11 17:16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