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期货交易方式
即对冲平仓和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方式有集中交割、滚动交割、期转现和厂库交割四种方式。期货交割是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对各自持有的到期未平仓合约按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实物交割,了结其期货交易的行为。
二,集中交割
集中交割指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是仓库交割方式的一种,交割价格按交割月份所有交易日结算价的加权平均价格计算。采取集中交割可以有效避免交割违约,为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和买方筹措货款留下充足时间。
三,滚动交割
滚动交割是指进入交割月后可在任何交易日交割,由卖方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按多头建仓日期长短自动配对,配对后买卖双方进行资金的划转及仓单的转让,通知日的结算价格即为交割价格。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级别商品质量升贴水,以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四,期货转现货
期货转现货是指期货市场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多空双方之间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变期货部位为现货部位的交易。这种交割方式在全球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中都有广泛应用,我国三家期货交易所都已推出期转现交易。
以上是相关商品期货交易方式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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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4-3 16:2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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