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以下简称“港股通”)交易。明确了深交所会员参与港股通业务的相关规定。
三是交易异常情况处理。对于深股通和港股通中可能发生的交易异常情况,明确了处置主体、处置措施、市场公告、责任豁免等事项。
四是自律监管。针对深港通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违反信息披露要求行为及其他违规行为,明确了认定标准、交易监控责任主体、违规行为调查等内容。
五是附则及其他事项。主要包括相关术语的解释,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和查询方式等具体内容。
一是与沪港通保持基本框架和模式不变。深港通方案设计充分尊重市场习惯,保持制度连续性,主体内容及体例架构与沪港通基本一致。
二是突出标的证券特色,注重业务操作性。结合中小市值股票特点,深港通在标的股票范围、标的调整机制、投资额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设计,包括引入市值筛选标准,明确标的调整机制中的市值标准适用情形,不实行跨境投资额度总量管理等。
三是紧跟市场变化,确保规则协调一致。
三、深港通的标的股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深股通标的股票涵盖了部分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港股通标的股票也相应扩大了范围,新增了符合一定市值标准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
深港通标的股票的市值筛选标准如何实施?
为防范中小市值股票跨境市场炒作和操纵风险,深港通对标的股票引入市值筛选标准,有三方面需要关注:一是市值标准仅在指数成份股定期调整时执行。二是市值标准的考察期、计算方法与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保持一致,深股通标的的市值计算方法为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六个月的日均市值,港股通标的市值计算方法为指数成份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十二个月的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三是A+H股不进行市值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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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3-7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