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公司股东通过询价转让或者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如何适用减持规则:
(1)科创板公司股东通过询价转让或者配售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计入《减持细则》规定的特定股份的减持受控数量。
(2)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股份不属于《减持细则》规定的特定股份,不适用特定股份减持规定。不得转让期限届满后,持股5%以上的受让方卖出所受让股份的,适用《减持细则》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3)股东存在减持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不得进行询价转让。
发布于2022-12-29 11:57 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