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还有疑问,立即追问>

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叩富同城理财师 浏览:3254 人 分享分享

15个顾问回答
首发顾问 【陈顾问】
咨询TA
您好,(1)信托当事人。即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2)信托意图和信托目的。信托意图要通过明示方式表现出来,信托目的要具体明确,二者均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只要有当事人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托目的,信托成立的这一条件即已满足。实践中,对于通过信托合同设立信托的,主要考察信托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3)信托财产。信托财产要具有确定性,即必须明确信托财产的名称、种类、基本状况以及范围。(4)书面形式。

发布于2018-1-17 09:55 拉萨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你好,整理必须依托正规信托平台,其次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发布于2017-11-30 14:41 北京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首发回答
你好,最主要的就要有托管人,被托管人和收益人等等关键性的条件,欢迎交流哦。

发布于2017-11-30 14:41 上海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你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言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发布于2017-11-30 14:41 南京

1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您好,有(1)信托当事人。即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2)信托意图和信托目的等

发布于2017-11-30 14:42 广州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个信托产品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看门狗财富认为,信托合同的成立要件一般包括下列四项:(1)信托当事人。即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2)信托意图和信托目的。信托意图要通过明示方式表现出来,信托目的要具体明确,二者均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只要有当事人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托目的,信托成立的这一条件即已满足。实践中,对于通过信托合同设立信托的,主要考察信托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3)信托财产。信托财产要具有确定性,即必须明确信托财产的名称、种类、基本状况以及范围。(4)书面形式。

发布于2017-11-30 14:58 武汉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您好,有以下:(1)当事人间的信任;(2)确定的信托财产;(3)真实意思的表示;祝您投资愉快。

发布于2017-11-30 15:20 成都

1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您好,信托计划的成立条件还是比较多的,您可以从各方面了解到

发布于2017-12-1 10:42 长沙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您好,信托计划的成立需要有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等等,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与我在线交流!

发布于2017-12-6 10:20 重庆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这个有地区的不同而不同,具体的你可以点我头像交流

发布于2017-12-6 13:43 绵阳

1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您好,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的条件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

发布于2017-12-23 18:36 成都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基础,然后是有一定的诚信背景,还需要一定的人才

发布于2017-12-26 13:32 深圳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你好,一个信托产品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看门狗财富认为,信托合同的成立要件一般包括下列四项:(1)信托当事人。即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2)信托意图和信托目的。信托意图要通过明示方式表现出来,信托目的要具体明确,二者均依赖于当事人

发布于2017-12-29 14:03 杭州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您好,这个主要就是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基础,祝您投资愉快!

发布于2017-12-29 17:12 成都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您好,信托计划的成立是需要有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等等,欢迎咨询!

发布于2020-4-16 16:38 南京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问题没解决?向金牌顾问提问, 3-5分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内容均由入驻叩富同城理财的作者撰写,仅供网友交流学习,并不构成买卖建议。本站核实主体信息并允许作者发表之言论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内容,亦不代表本站对该信息内容予以核实,据此操作者,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
金牌顾问
同城推荐 更多>
  • 咨询

    好评 8.8万+ 浏览量 14万+

  • 咨询

    好评 1.2万+ 浏览量 1012万+

  • 咨询

    好评 100 浏览量 8.3万+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