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一家会员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3,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报单——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4,融资融券的期限和利率——证券公司和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且不得展期;融资融券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5.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发布于2018-9-19 15:44 成都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一对一
秒答
电话咨询
+微信
18810970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