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集合竞价阶委托成交时均以同一个价格成交,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如下: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沪市:投资者申报价格中有两个以上符合上述条件时,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出现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深市:投资者申报价格中有两个以上符合上述条件时,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委托买入/卖出不代表一定成交。
当您委托买入/卖出某只股票时,集合竞价阶段按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进行撮合成交;连续竞价阶段交易所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买入未成交时可用资金会相应减少,卖出未成交时股票可用数量也会相应减少,您可以及时在当日委托和当日成交中查询委托结果。
满足条件的委托成交后状态显示为“已成”,未成交的委托状态显示为“已报”继续等待成交,等待成交期间可撤单或重新挂单
谢谢,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需要可随时联系我。
发布于2022-4-21 14:53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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