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公司大股东及核心人物股票减持答疑
发布时间:2020-8-25 16:35阅读:851
科创板上市公司大股东及核心人物股票减持规定:
1.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股份;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股份;限售期满起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
4.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在优化询价转让制度方面,《实施细则》将征求意见稿中“非公开转让”的表述调整为“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以更准确地体现业务特点,便于市场理解;简化询价转让业务环节,取消征集转让意向环节及相应信息披露要求,提高转让效率;增加履约保障措施,要求出让方申报锁定拟转让股份额度,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认购。
此外,《实施细则》还为中长期资金参与受让预留了制度空间。
在细化配售方式减持制度方面,《实施细则》明确配售对象,即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科创公司股东为配售对象进行配售,股权登记日在配售计划公告中披露;规定申购方式,配售对象拟认购股份的,应当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5个交易日通过上交所系统申购;明确认购不足的处理,配售对象认购不足的,参与配售的股东按比例出售;明确市场预期,参与配售的股东需申请锁定拟配售股份额度,并承诺有足额股份可供配售;增加配售权比例披露要求。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的发布是深化推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完善科创板股份减持制度。《实施细则》发布后,上交所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市场主体,扎实做好业务上线准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此项制度创新平稳落地。同时,上交所将持续评估科创板股份减持制度实施效果,努力构建更为合理的股份减持制度安排。
业界评价认为,《实施细则》的制度安排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有利于平衡好首发前股东正常股份转让权利和其他投资者交易权利,有助于满足创新资本退出需求并为股份减持引入增量资金。
股市热点:
创业板注册制落地前夕,证监会重磅发声,做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准备,分阶段稳步实现注册制改革目标。改革的步伐会越来越快,最多一两年内20%涨跌幅限制,会推广到整个市场。新股发行从13家变为15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意味着IPO将继续扩容,这就注定了以后个股两极分化会越来越严重。周五美股小幅收涨,收出缩量红十星的上证指数,靴子落地后有望向上变盘。
板块机会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创业板,今天是活跃资金的聚焦所在。博弈最激烈的当然是首批18家新股,低价小市值、概念热门、稀缺性等是优势,比如卡倍亿、康泰医学、捷强装备等。此外,创业板的涨停股,可能会踊跃尝试20%的涨幅,关注天山生物、仟源医药、超频三、首都在线等。
业绩:本周进入中报密集披露期,周五活跃资金抱团业绩线,其中又属食品板块表现最靓丽,天润乳业一字涨停,涪陵榨菜涨停创历史新高。业绩超预期且近期股价没怎么表现的个股,短线可适当关注。
前强反包:连续几天3进4都是全军覆没,高度没办法打开的情况下,资金最近几天开始围绕强势股做反包,周四有中体产业、经纬辉开等,周五又渤海轮渡、联创光电、沧州明珠,近期强势股如果有资金尝试做反包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