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买卖证券时,应缴付之费用如下
(1):佣金
(2)由2003年4月1日起,经纪将可与其客户自由商议佣金收费。 交易费
买卖双方须各付每宗交易金额0.005%的交易费﹝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予交易所。试验计划及交易所买卖基金之庄家交易则获豁免。
交易系统使用费
均须各付每宗交易港币0.50元的交易系统使用费。至于经纪是否会将交易系统使用费转嫁投资者,则属其商业决定。
股票印花税
除非另有指示外,股票转让时,买卖双方均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1%的股票印花税﹝不足一元亦作一元计﹞。请按此下载毋须缴纳香港印花税的证券名单。所有股票期权庄家经销交易、试验计划及交易所买卖基金之庄家交易则获减免。
转手纸印花税
不论股份数目多少,每张新转手纸须缴纳转手纸印花税港币5元予政府,由注册股份持有人,即卖方负责缴付。
发布于2021-4-16 16:14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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