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暂行办法或设借款上限 九成以上平台受冲击
发布时间:2016-8-24 10:28阅读:624
随着《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即将出台的消息不胫而走,网贷监管措施推出加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中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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