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基础
一、期货概念
所谓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对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结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在手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
广义的期货概念还包括了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合约,但国内还没有交易所上市期权合约。
二、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
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标准化指的是除价格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条款都是预先由期货交易所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期货合约标准化给期货交易带来极大便利,交易双方不需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节约交易时间,减少交易纠纷。
2、杠杆机制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者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期货交易的这种特点吸引了大量投机者参与期货交易。期货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资金就可以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的特点,被形象地称为"杠杆机制"。期货交易的杠杆机制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3、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
双向交易,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与双向交易的特点相联系的还有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这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具体说就是买入建仓之后可以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卖出建仓后可以通过买入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期货投机者参与交易,因为在期货市场上,投机者有双重的获利机会,期货价格上升时,可以低买高卖来获利,价格下降时,可以通过高卖低买来获利,并且投机者可以通过对冲机制免除进行实物交割的麻烦,投机者的参与大大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也就是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对交易者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在不同交易者之间根据盈亏进行资金划转,如果交易者亏损严重,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则要求交易者必须在下一日开市前追加保证金,以做到"每日无负债"。期货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为了有效的防范风险,将因期货价格不利变动给交易者带来的风险控制在有限的幅度内,从而保证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
5、交易集中化
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方能进场交易。那些处在场外的广大客户若想参与期货交易,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市场,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期货交易最终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完成。
三、期货市场的功能
1、规避风险
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功能是指借助套期保值交易方式,通过在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进行方向相反的交易,从而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建立一种盈亏冲抵机制,以一个市场的盈利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实现锁定成本,稳定收益的目的。
2、价格发现
价格发现是指在市场条件下,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活动,使某一时间和地点上某一特定质量和数量的产品的交易价格接近其均衡价格的过程。价格发现不是期货市场所特有的,但期货市场特有的机制比其他市场具有更高的价格发现效率。
由于期货交易是公开进行的对远期交割商品的一种合约交易,在这个市场中集中了大量的市场供求信息,不同的人、从不同的地点,对各种信息的不同理解,通过公开竞价形式产生对远期价格的不同看法。期货交易过程实际上就是综合反映供求双方对未来某个时间供求关系变化和价格走势的预期。这种价格信息具有连续性、公开性和预期性的特点,有利于增加市场透明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期货的作用
1、期货市场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提供分散、转移价格风险的工具,有助于稳定国民经济
(2)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数据
(3)有助于本国争夺国际定价权
(4)促进本国经济的国际化
(5)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期货市场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锁定生产成本,实现预期利润
(2)利用期货价格信号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3)拓展现货销售和采购渠道
(4)促使企业关注产品质量
五、期货市场组织结构
1、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是: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制定并实施业务规则;设计合约,安排上市;组织和监督期货的交易与交割;监控市场风险;保证合约履约;发布市场信息;监督会员的交易行为。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
目前,我国的期货交易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其中前三家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属会员制。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属公司制,它是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
2、期货结算机构
期货结算机构是指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的机构,主要功能是结算每笔场内期货交易合约;结算交易账户、核收履约保证金并使其维持在交易所需要的最低水平上;监管实物交割;报告交易数据等。
它存在于三种形式:
(1)作为某一交易所内部机构的结算机构
(2)附属于某一交易所的相对独立的结算机构
(3)由多家交易所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出资组成一家独立的结算公司,多家交易所共用这一个结算公司
目前,我国期货交易所采用的是第一种形式。
3、期货经纪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期货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手续费的中介组织。其交易的结果由客户承担。期货经纪公司一般是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其主要任务是: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管理客户保证金;执行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记录交易结果;运用先进的设施和技术,为客户提供商品行情、走势分析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国内的期货经纪公司必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批通过、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后方有资格代理交易。
4、期货投资者
根据参加期货交易目的不同,期货交易者分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两大类。
六、交易所及其品种
1、上海期货交易所
品种及其交易代码:
玉米(c)、黄大豆1号(a)、黄大豆2号(b)、豆粕(m)、豆油(y)、棕榈油(p)、聚乙烯(l)、聚氯乙烯(v)、焦炭(j)
详见:http://www.xiangyuqh.com/varietyintroduction/1042.jhtml
2、大连商品交易所
品种及其交易代码:
强麦(WS)、硬麦/普麦(PM)、棉花(CF)、白糖(SR)、PTA(TA)、菜籽油(RO)、早籼稻(ER)、甲醇(ME)
详见:http://www.xiangyuqh.com/varietyintroduction/1043.jhtml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品种及其交易代码:
铜(cu)、铝(al)、锌(zn)、铅(pb)、黄金(au)、白银(ag)、螺纹钢(rb)、线材(wr)、燃料油(fu)、天然橡胶(ru)
详见:http://www.xiangyuqh.com/varietyintroduction/1044.jhtml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品种及其交易代码:
沪深300指数--股指(IF)
详见:http://www.xiangyuqh.com/varietyintroduction/1045.jhtml
七、期货市场基本制度
1、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保证金制度既体现了期货交易特有的“杠杆效应”,同时也成为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2、 每日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即交易所对其会员进行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对其客户进行结算。
3、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4、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
5、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6、实物交割制度
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7、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八、期货交易流程
1、开户
投资者选择期货经纪公司,提出委托申请,开立账户,实质上是投资者和期货经纪公司之间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
2、下单
客户在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
下单方式有三种:
A、书面下单
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给期货公司,再由期货公司将指令发至交易所参与交易。但是这种方式客户一般不会采用。
B、电话下单
客户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公司,再由期货公司将指令发至交易所参与交易。期货公司会将客户的指令予以录音,以备查证。少量客户使用此方式下单交易,我公司有三部下单电话,分别是022-59997522 59997523 59997525
C、网上下单
客户通过因特网或局域网使用期货公司配置的网上下单系统进行网上下单,大部分客户使用此种方式下单交易。
我公司的行情、交易软件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