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金融(保险)】保险监管转向,举牌成本上升
发布时间:2016-5-23 14:27阅读:895
事项:保监会于周三(1月20日)上午召开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定修定座谈会,拟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提出:要求不得开发新的3 年以内存续期产品,且2016年10月1日之后也不得继续销售此类在售产品;此外,自通知下发起不得销售1年以内的产品,如3个月、6个月的产品。
评论:保险监管转向:重视风险,有利于保险业长期发展。针对险资举牌事件,我们先后发布两篇报告,提示行业风险(详见《伯克希尔商业模式成功的三个前提条件》、《严格资本监管,回归保障本位》)。保监会此次修订高现价产品的监管规定,是重要的监管从严方向标。停掉1年期以下产品,1-3年期产品给予9个月过渡期后停售,4-5年期产品纳入高现价产品监管范围,说明回归长期储蓄和保障是基本监管方向,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集中持股模式成本上升,后续的现金流风险值得密切观察。停掉1年期以下产品可能导致保费短期内断档,我们预计可能只会涉及个别中小公司,行业整体占比较小。在未来9个月内,逐步从1-3年期产品向3年期以上产品过渡将是行业趋势。这个过程中,将会明显提升保险公司的负债成本和渠道成本。对于集中持股保险公司来说,长期看有助于改善久期错配情况,但也会显著加大保费增长压力,后续的现金流风险值得密切观察。
上市大型保险公司总体规范经营,但面临利率下行的挑战,维持保险行业“中性”评级。目前利率环境下,预期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收益率4.0%-4.6%。在4.5%长期投资收益率假设下,预计内含价值向下调整8.3%-17.3%,刚好可以用2016年价值增量弥补。目前10年期国债收益率进一步下行至2.84%,投资压力和准备金补提压力正在显著加大,股价隐含的2016年P/EV平均为1.0倍,估值缺乏上行动力,维持行业“中性”评级。
我们期待保险公司抓住保费仍然较快增长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向保障产品的转型,提高承保端的盈利能力,实现以量补价,缓解利差下行压力影响。结合以量补价幅度和估值因素综合考虑,重点关注:中国太保、中国平安。
风险提示:利率下行带来利差收窄压力、市场下跌带来资产端严重损失、经济下行带来系统性信用风险。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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