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以房养老试点范围扩大 优先考虑经济条件较好地区
发布时间:2016-4-6 10:01阅读:491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今日《经济参考报》称,保监会将扩大以房养老试点范围,并将优先考虑经济条件好、当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地区。
根据报道,下一步保监会将在现有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扩大业务经营区域。2014年7月1日起,我国“以房养老”保险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进行试点。
据《经济参考报》了解,保监会今年年初保监会曾协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老龄办召开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座谈会,协商如何促进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使其成为商业保险服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一种有益补充。
会议认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把国务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等文件要求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探索出了一条养老融资的新路,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丰富了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增加了养老资源的供给,使老年人的“死房子”变成了 “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则表示,住房反向抵押的养老模式在理论上讲是一件好事,但在中国情况不一样,在文化传统上遇到“水土不服”。中国“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给子女遗赠房地产的传统也根深蒂固。
他表示,“中国有三个特殊群体特别适合以房养老:独生子女国外留学就业的空巢家庭、独生子女国内异地就业的空巢家庭、失独老人群体。但是文化的力量是印刻在心脑里的。”郑秉文认为,以房养老在较长时期内还是个小众产品,要 看到这个现实,要有长期准备。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占据了主流,但部分失独老人、无子女老人、孤寡老人对“以房养老”有需求。2015年3月,幸福人寿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获批上市销售,成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政策性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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