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央行重磅:3000亿!多部委发声,信息量超大
发布时间:2024-5-17 18:05阅读:59
楼市又有大消息!
5月17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提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出台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对穷尽手段仍然无法交房的,该走司法途径的要走司法途径。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则表示,人民银行将推出四项政策措施:一是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二是降低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三是取消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四是下调各期限品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利率1.75%,期限一年,可展期4次。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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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交房工作将重点着力四方面
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国务院当日召开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就保交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对于当前保交房工作,董建国介绍了四项重点内容:
一是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在建已售未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城市政府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三是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城市政府坚持“以需定购”,可以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四是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通过政府收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企业继续开发等方式妥善处置盘活,推动房地产企业缓解困难和压降债务,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董建国进一步指出,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过程当中,部分在建已售的商品住房项目面临交付困难。如果已售出的住房项目烂尾,将严重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影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董建国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出台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对穷尽手段仍然无法交房的,该走司法途径的要走司法途径。
要充分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地方政府要承担属地责任,房地产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金融机构要落实尽职免责规定,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董建国进一步提到,城市政府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指导项目开发企业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推动资不抵债的项目进入司法处置程序,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处置中要把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到首要位置。在这个过程中,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
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陶玲介绍,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中国人民银行抓紧认真贯彻落实,立足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定位,推出以下四项政策措施:
一是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预计将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二是降低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三是取消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房和二套房贷利率均不再设置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上述首付比例、房贷利率政策调整后,各地可因城施策,自主决定辖区内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下限,也可不再设置利率下限。
四是下调各期限品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五年以上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可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需求。
陶玲进一步介绍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具体情况:首先,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是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第二,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
第三,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后迅速配售或租赁。
第四,自愿参与。城市政府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库存水平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工薪群体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租赁。房地产企业与收购主体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21家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向收购主体发放贷款。
陶玲表示,这项政策是人民银行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多重目标。一是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地方国有企业在银行支持下,市场化参与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可以推动商品房市场去库存。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收购后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能够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三是助力保交楼和“白名单”机制。房地产企业出售已建成商品房后,回笼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续建,改善房企的资金状况。
另外,根据国务院部署,2023年人民银行设立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支持济南、郑州等8个城市试点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统筹考虑政策衔接,人民银行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管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
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
刘国洪表示,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做好保交房工作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准备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经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帮助企业解困。
同时,自然资源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范化解风险,助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主要是两条线:一条线是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另一条线是加大对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支持力度。具体的政策亮点,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企业优化开发。主要是要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允许企业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主要是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鼓励转让或者合作开发。
三是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土地。主要是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允许地方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来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更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
此外,为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自然资源部要求市县建立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的协调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守牢政策底线。
对于收回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刘国洪介绍,自然资源部准备出台政策,明确支持地方政府以合理价格收回企业无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或者收购司法以及破产拍卖中流拍的土地。这些土地收回、收购以后,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还可以用于建设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改善周边住宅配套条件等。
同时,政策也对地方明确了要求,收回、收购土地应当量力而行,统筹考虑项目收支平衡,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对于不同所有制房企一视同仁
“白名单”项目资金严禁挪作他用
房地产项目是怎么进入“白名单”的?肖远企称,城市协调机制主要是汇总辖内房地产项目情况,按照条件和标准审核“白名单”项目,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各方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相应问题,使其符合“白名单”的项目条件和标准。
“白名单”由房地产项目公司自愿申报,所在城市的区县预审并提出名单。城市协调机制组织甄别审查,符合条件与标准的纳入“白名单”,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要实施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另外,城市协调机制要负责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流程,合理确认预售监管资金的额度。同时,要压实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责任。
肖远企介绍,截至5月16日,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具体措施上,要求银行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加快放款速度,在项目准入、评级、授信、贷后等方面都可以单独管理,允许单列授信额度。做到应贷尽贷,对于不同所有制房企的“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以及发放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予以融资支持。贷款金额要与项目建设周期匹配,要覆盖项目建成交付的资金缺口,推动项目竣工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白名单”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封闭运作管理,项目间资金不混同,项目资金严禁挪作他用,确保资金用于保交付。商业银行要严格审查信贷资金用途和流向,与借款人约定在贷款银行开立项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项目资本金、贷款发放、支付支用、贷款偿还等通过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办理。“白名单”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应开立在主办银行。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