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
发布时间:2024-5-17 16:46阅读:125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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