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白银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6 10:25阅读:351
编辑:宁证期货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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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制度
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调整交易 保证金,调整方法如下: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暂不调整交易 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 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 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 至最后交易日止)调整交易保证金,调整方法如下:
对同时适用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交易保 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比例中的最高值收取。
当期货合约达到应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在新标准执行前一 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历史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 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用 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 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日内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 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 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 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 况。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出现同一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称为 同方向单边市; 在出现单边市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出现反方向的涨(跌)停板单 边无连续报价情况,则称为反方向单边市。
当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 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D0交易日为D1交易日前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该期货合约D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按下述方法调整:黄金、白银期货合 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在D1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D1交易 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按下述方法调整: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 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在D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该期 货合约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D0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则按D0 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
若D1交易日为该期货合约上市挂盘后第一个交易日,则该期货合约上市挂盘 当日交易保证金比例视为该期货合约D0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
该期货合约若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 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 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 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该期货合约D3交 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按下述方法调整: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在D1交易日 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在D1交 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6个百分点。D2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 保证金比例按下述方法调整: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在D3交易日涨跌 停板幅度上增加2个百分点,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在D3交易日涨跌 停板幅度上增加3个百分点。如果该期货合约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D0交 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则按D0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 收取。
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 正常水平。若D3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 为D1交易日。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 板),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仍按照D2交易日 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当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若 D3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该合约直接进入交割;若D4交易日是该合约 的最后交易日,则D4交易日该合约按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水平继续交 易;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D4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4交易 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期货合约实施下列两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
措施一: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并公告在D5交易日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 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 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 多种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在交易所宣布调整保 证金水平之后,保证金不足者应当在D5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若D5交易日该期 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D6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和交 易保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 同方向再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交易所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 控制措施;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反方向达到当日涨跌 停板,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 跌停板参照前文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 行。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 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或非 期货公司会员,下同)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客户持有双向头寸,则首 先平自己的头寸,再按上述方法平仓。具体操作方法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 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