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应配合增发国债投放更多信贷资金
发布时间:2023-11-7 14:21阅读:109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本次增发的国债作为特别国债管理,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将有力保障工作任务落实。
入夏以来,我国多地遭遇了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损失较大,地方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较重。与此同时,各类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对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安危冷暖,这些都需要较大规模资金投入,仅新增国债的资金投入还远远不够,银行的信贷资金也需要及时跟上。
今年以来,多数银行特别是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存贷比持续低位徘徊,有的甚至长期低于50%,大量资金闲置。地方法人银行由于可调节的空间偏小,存款只能转存到其他金融机构,造成实质性浪费。
部分银行存贷比低是多重因素造成的,包括区域内整体信贷需求不足、优质客户和项目储备不够等。
为促进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此次增发1万亿元国债全部按项目管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即优先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的重点规划中明确的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有力支撑规划实施。预计本次新增1万亿元国债将会大规模带动灾后恢复重建以及防灾减灾项目的落地。
地方申报的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项目并不是全部靠国债投入,地方财政配套和项目单位自有资金也需要占一定比例。这为存贷比较低的银行,带来了难得的可以大规模向地方政府、项目单位营销的机会。一般情况下,这类项目本身的风险比较小,加之有部分财政资金先期进入,风险进一步降低。
为此,各银行应成立项目营销小组,与各级政府部门、项目单位积极对接,第一时间拿到灾后恢复重建以及防灾减灾项目清单。根据清单的内容分头制定营销方案,科学确定贷款利率、抵押方式、还款周期等,并主动与地方政府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沟通。
除灾后恢复重建以及防灾减灾项目外,银行还应重点关注与其相关的配套项目,这类项目的信贷风险同样较低,亦有利于提升银行存贷比。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